学生干部是学校学生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学生工作的关键。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学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使学生能够更好地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并规范学生干部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校团委是学校共青团的负责机构,负责教育、发展和管理青年团员,并在全体团员、青年中进行共产主义教育,培养青年中的积极分子,配合党委做好学生党建工作。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利,进行自我管理的组织机构。它们的任务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生工作部的指导下,组织带动全校学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各种有益活动,协助学校行政部门做好工作,起到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2.校团委设书记1人(由学校老师担任),组织委员2—3人,宣传委员2—3人。
3.校团委下设团总支,总支书记1人(由学校老师担任),副书记1人,组织委员2—3人,宣传委员2—3人。
4.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2人,负责全面工作。设纪律检查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劳动部、生活部、保卫部、女生部、勤工俭学部、办公室等,各部(室)设部长(主任)1人,副部长(主任)1—2人,聘请干事若干人。
5.学代会常委会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检查、监督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设主任1人,由校团委组织委员担任,设常委若干人。
6.团支部是学校共青团的基层组织,班委会是班级的学生组织。团支部设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班委会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等组成。
二、学生干部的选聘
1.校团委两年一届,校学生会、学代会常委会每年一届。
2.学生会干部原则上从上届学生会各部干事和各班干部中选拨。各班由班主任把关推荐1—2名德、智、体全面发展,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开拓精神的候选人,然后由学生工作部和“双代会”筹委会最后确定候选人名单,交学代会选举产生。
3.学代会常委会主任由学生工作部从当选团委组织委员中指定一名担任,常委委员由常委会主任在学生代表中指定。
4.学生会各部干事由学生会主席负责管理,并在各部长的协助下招聘。
5.团委委员和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问若不称职,由学代会进行审议和免职,具体办法:由学代会常委会召开学生代表大会,3/4通过罢免学生会主席;2/3通过罢免副主席;1/2通过罢免团总支委员;形成决议后报学生工作部批准生效。
6.班级团支部、班委干部由各班班主任负责组织全班团员、学生选举产生,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三、各部门职责
(一)团总支工作职责
1.根据团委工作部署,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团的活动规划,定期召开总支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团的工作。
2.负责指导检查各班团支部的工作,并做好对支部工作的考核和评比。
3.经常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
4.认真搞好团员民主评议,按期收缴团费,开展各种文化学习、文体娱乐和志愿者活动,协助教学部门组织举办各类专业技能培训。
5.协助学生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
(二)学生会职责
1.学生会本着“来自于学生,服务于学生”的宗旨,起好桥梁纽带作用,作同学的贴心人。
2.在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的指导下,搞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动广大学生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学生会的工作重点应和学校的中心工作保持一致。
3.协助有关科室和老师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教育广大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检查督促学习纪律的遵守情况,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自觉性。
4.负责组织文艺、体育等方面适合学生的各种有益活动,达到调节和活跃气氛,提高综合能力,锻炼身体的目的。
5.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卫生和公益劳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6.了解同学们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好学生学习期间吃、住等生活方面的问题。
7.协助学生工作部发现培养新的学生干部,做好增补、换届选举工作。
(三)学代会常委会职责
1.定期对学生干部的工作进行审核、评议,指出不足和希望,督促学生干部搞好工作。
2.对评议不称职的学生干部报校团委、学生工作部批准予以罢免。
3.了解同学中间存在的问题,收集整理同学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生工作部汇报。
4.对任职期间出现重大错误(如考试作弊等)的学生干部,报校团委、学生工作部批准予以罢免。
(四)团支部、班委职责
1.在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学生会和班主任的领导下,带领全班同学建立良好的班风,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全班同学积极向上。
2.组织领导本班同学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督促学生
自觉遵守学生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3.及时了解、反映、关心全班同学生活方面的情况,负责本班公物的领取、保管和使用。
4.负责班级的劳动卫生工作,搞好教室、宿舍、清洁区卫生打扫和检查落实。
5.密切配合团总支、学生会和班主任,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任务。
四、对校学生干部本着全面发展的原则,采取百分制的形式进行考核,具体工作由学代会常委会和纪检部负责,每学期考核一次。
(一)学习成绩占50分。本学期所学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再除以2为实得分数。
(二)工作成绩50分
1.工作具有开拓精神,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工作中吃苦在前,任劳任怨,勇挑重担,并做到无私、无畏、廉洁、公正,满分10分。
2.能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工作认真负责,克服各种困难完成工作任务,满分20分。
3.能够树立全局观点,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共同搞好工作,满分10分。
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够以身作则,身先士卒,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满分10分。
五、班级学生干部由各班班主任指导在班级考核,上报学生工作部。
六、校团总支、学生会主要干部,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工部统一建立《学生干部工作档案》,毕业时存入本人档案。 |